仪陇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强化工作部署。印发《仪陇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仪陇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和督办实施办法》等文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计划,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全面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二是提升法治能力。制定《2023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安排》《2023年度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纳入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党校(张思德干部学院)重点课程,对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开展系统培训。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锻造仪陇政法铁军”专题培训班、2023年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全县13000余名干部职工通过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大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能力。三是压紧压实责任。年初,召开全县党政领导干部述法评议专题会议,乡镇(街道)及县级部门负责人现场述法,接受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点评,推进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7月下旬,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中期评估,进一步推动法治仪陇、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各项任务落细落实落地。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方案》《仪陇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重点任务台账》,细化重点任务233项。开展“问题线索大征集”“突出问题大整治”“监督质效大提升”三项行动,对13个牵头单位的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反馈整改问题56个。制定民营企业无事不扰“白名单”,建立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为企业减压,为发展赋能。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县交通局、市监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56件案件进行集中评查,以评促改,切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我县在2023年度南充市县域营商环境调研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县域营商环境调研和经济发展软环境测评连续五年稳居全市“一方阵”。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深化县、乡(镇、街道)政务大厅综窗改革,实行“综合受理、分类审批”。将271项“川渝通办”和225项“跨省通办”事项纳入专窗综合受理。完成“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升级改造,梳理配置并公布13项国家级、61个县级和27个乡镇“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真正实现“到一个窗口、找一个人、办成一件事”。三是提升对企服务效能。对全县108个省、市、县重点项目和制造强县项目开展一对一服务,最大限度压减重点项目生产建设所需的审批材料、流程和时限。建立涉企部门常态化横向联系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了部门之间的“服务接力”。升级改造经开区政务服务分中心,76项涉企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入驻,为园区100余家企业提供生产性、生活性和政府辅助性的“零距离”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与市场服务优势互补,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开展“律师服务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治体检、合同审查等5个方面的法律服务,解答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问题80余个,为20余家企业化解法律风险46项,有效促进园区企业健康发展。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健全重大决策制度体系。出台《仪陇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制定公布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将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二是强化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全年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招商引资协议、其他涉法事务等开展合法性审查218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14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投资工程、招商引资合同等方面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持续推进乡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司法所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审查土地经营权出租、广播站维修等涉法事务30件,提出法律意见53条,切实提升基层依法决策水平。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对现行有效的18件规范性文件开展违反市场公平竞争、违规设置行政处罚内容清理,清理出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1件,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6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向县人大和市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2件,全部通过审核予以备案,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对《仪陇县扶贫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仪陇县文物保护管理办法》《仪陇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3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确保政策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互联网+”综合执法办案平台应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能力培训500余人次,组织810人参加全市统一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印发《仪陇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构建权责清晰、简约高效的监管体系,推进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在城市管理领域探索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行为分类处置机制,在县城城区推行“一街一策”差异化管理措施,坚持严格执法与优化服务相结合,依法处罚与教育引导相结合。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扎实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执法不公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等活动,综合运用案件评查、信访投诉、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方式,发现问题线索34个。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并研究制定治本措施,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解决涉及交通、卫生等9个方面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深化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印发《2023年仪陇县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行政权力清单》《2023年仪陇县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的原则,赋予经济发达镇金城镇131项县级行政权力,市级中心镇马鞍镇102项县级行政权力,其余乡镇(街道)95项县级行政权力,进一步厘清县乡权责边界。制定《仪陇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仪陇县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配合联动机制》,加强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联动。
(五)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出台《2023年全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通过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平台,主动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2023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633条,共受理群众向县政府提起的依申请公开3件,答复率100%。我县被确定为全省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先行县(第二批)。二是强化内部监管。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财政资金流向、分配、拨付和使用进行全程监管。聚焦基层“三保”、地方政府债务违法违规等9个方面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强化审计监督。对30个审计项目开展审计监督,对4家机关单位(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开展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效落实统计监督。组织开展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清理工作,严格规范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秩序,对10个重点经济部门和5个中心乡镇开展统计督察。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县政协通报制度,定期向县人大报告政府履职情况,接受询问和质询。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3件、政协委员提案149件,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本年度办理检察建议58件、司法建议8件,办复率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立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共对5000余件矛盾纠纷、群众诉求进行了科学分流,诉外化解矛盾纠纷416起,相关工作经验被省委政法委收录。完善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654件。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马鞍派出所成功创建为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新政司法所成功创建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二是强化复议应诉工作。认真宣传贯彻新修订行政复议法,提升群众对行政复议的知晓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6件,依法受理30件,撤回9件,综合化解率90%,案件同上年度比增长157%,行政复议的公信力显著提升。大力提升行政应诉水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大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打造省级“六无”村(社区)2个、平安乡镇3个,县委政法委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集体”荣誉称号。强化未成年人保护,自主研发强制报告(医院)大数据法律监督应用系统,入选2023年全国政法智能化智慧检务创新案例。积极推进基层民主示范创建工作,赛金镇潮水坝村、福临乡插旗山村获评第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四是全力争创“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深入实施“八五”普法,印发《2023年仪陇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仪陇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2023年)》,不断压实普法工作责任。印发《仪陇县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探索公民法治素养精准提升有效举措,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社区(村)居民、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群体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各级各部门累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50余场次,发放各类普法读物及宣传资料6万余份。强化“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累计培育“法律明白人”2685名。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仍不平衡,个别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比较薄弱,合法性审查队伍建设和工作能力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法治人才比较匮乏,行政执法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部分干部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持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及专题会议会前学法,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学法讲法,全年共组织学习法律法规30余次,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牵头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会,推动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深度融合,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全面规范政府行为。制定出台《仪陇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仪陇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事决策规则》《仪陇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政府行使工作职能的方式和程序;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审议制度;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三方会审”和法律顾问制度,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议题、招商引资协议、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
(三)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年初向县人大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示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接受公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定期不定期向人大、政协汇报通报政府工作情况;注重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来信办理工作,政府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仪陇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政府工作始终,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重大行政决策“三方会审”制度,坚决按法定权限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政府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一)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成果,突出抓好“关键少数”,聚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深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力度,强化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切实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强化基层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加大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培训,不断提升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水平;指导乡镇(街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确保赋予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落地落实。
(二)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持续加强涉企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等审查力度;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引导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持续深化“律师服务企业”“律师服务电商产业”活动,全力服务保障“制造强县”战略。
(三)推动纠纷化解工作提质增效。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强化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培养和队伍建设;加强调解员能力培训,强化监督考核,促进调解员队伍规范化、专业化;进一步深化诉前多元调解、复议前置调解工作,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大力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有序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社区(村)居民、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群体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夯实法治建设基础,积极争创“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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