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水域禁钓期结束 我市6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继续禁钓
随着我市天然水域禁钓期结束,从7月1日凌晨起,嘉陵江南充段流域再度出现一些垂钓者的身影。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禁钓期结束后,广大垂钓爱好者在垂钓时依然要遵守相关规定,不要进入保护区垂钓,避免因违规垂钓被处罚。
7月1日上午,顺庆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坪区农业和水利监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沿嘉陵江南充段流域进行巡查,重点检查垂钓者是否按照《南充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制度》要求,遵守“一人一杆一线”以及“最多两钩尖”等规定。
根据该管理制度,垂钓者每人每天垂钓期间,留取的钓获物总重量不得超过2.5千克,超出部分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钓获单尾(只)重量超过2.5千克的,可以留取,其他钓获物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列入《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的种类不纳入钓获物管理。
记者获悉,我市现有6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省级、5个国家级),保护区常年禁钓,分别是嘉陵江南充段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嘉陵江南部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构溪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消水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仪陇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李家河鲫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这6个保护区沿途设有警示牌、高清摄像头,配有无人机、巡逻车(船)等,执法人员、巡护人员将对保护区进行巡查。在保护区内垂钓将被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垂钓期间,应及时清理所产生的垃圾,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做一名文明的垂钓者。同时,不要私自在天然水域进行放生,避免出现外来物种入侵、杂交破坏水产种质资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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