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南充市城区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南府函〔2016〕6号
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资产管理,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管理和调控,建立和完善地价体系,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基准地价调整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0〕79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2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市国土资源局实施了南充市城区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现将更新成果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原《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充市城区基准地价调整成果的通知》(南府函〔2015〕1号)同时作废。
附件:1.南充市城区基准地价内涵
2.南充市城区各类用途各级别基准地价表
3.南充市城区各类用途各级别划拨价修正系数表
4.南充市城区土地增值收益标准建议
5.南充市城区基准地价用途细分及价格参照说明表
南充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9日
附件1
南充市城区基准地价内涵
一、估价基准日
2016年1月1日。
二、土地开发程度
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气、通路)。
宗地内:“场平”(场地平整)。
三、土地使用年期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四、容积率
商业用地:2.0;住宅用地:2.0;工业用地:1.0。
五、土地权利状况
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
注:南充市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局发布《关于南充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各用途容积率征询意见的函》,确定商服用地容积率为2.0、居住用地容积率为2.0、工业用地容积率为1.0。
附件2
南充市城区各类用途各级别基准地价表
级别 |
I级 |
II级 |
III级 |
IV级 |
V级 |
VI级 | |
商业 |
元/平方米 |
9300 |
5610 |
3345 |
2355 |
1395 |
900 |
万元/亩 |
620 |
374 |
223 |
157 |
93 |
60 | |
住宅 |
元/平方米 |
4500 |
2715 |
1980 |
1350 |
1020 |
780 |
万元/亩 |
300 |
181 |
132 |
90 |
68 |
52 | |
级别 |
工业限制区一 |
工业限制区二 |
工业限制区三 |
工业限制区四 |
I级 |
II级 | |
工业 |
元/平方米 |
600 |
450 |
375 |
225 |
375 |
225 |
万元/亩 |
40 |
30 |
25 |
15 |
25 |
15 |
附件3
南充市城区各类用途各级别划拨价修正系数表
一、商业、住宅用地
土地级别 |
系数 |
I |
0.60 |
II、III、IV |
0.55 |
V、VI |
0.50 |
二、工业
土地级别 |
系数 |
I、II |
0.65 |
III、IV |
0.70 |
注: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按照拟出让时点的出让市场价格乘以宗地土地级别和用途所对应的系数确定。
附件4
南充市城区土地增值收益标准建议
结合南充市城区土地市场的特点和土地市场管理的需要,建议根据各个区域对应的土地用途和土地级别,按照南充市城区最新基准地价水平的一定比例确定其增值收益。其具体建议如下表:
土地类型 |
区域范围 |
增值收益率 |
商服用地 |
1-3级区域 |
40% |
4-6级区域 |
25% | |
居住用地 |
1-3级区域 |
30% |
4-6级区域 |
25% | |
工业用地 |
1-4级区域 |
20% |
附件5
南充市城区基准地价用途细分及价格参照说明表
基准地价用途 |
土地级别参照 |
价格参照 |
地价系数 | |||||
主要用途 |
用途细分 | |||||||
商服用地 |
批发零售用地 |
商服用地 |
商服 |
1.2 | ||||
住宿餐饮用地 |
商服用地 |
商服 |
0.8 | |||||
商务金融用地 |
商服用地 |
商服 |
0.8 | |||||
其他商服用地 |
商服用地 |
商服 |
0.7 | |||||
其他 |
文体娱乐用地 |
商服用地 |
商服 |
0.8 | ||||
交通用地 |
轨道交通线路用地 |
工业用地 |
工业 |
1.0 | ||||
综合交通枢纽用地 |
商服用地 |
商服 |
0.8 | |||||
公共设施用地(含公园、绿地) |
工业用地 |
工业 |
0.8 | |||||
特殊用地(军事用地、使领馆用地、监教场所用地、宗教用地、殡葬用地) |
工业用地 |
工业 |
0.7 | |||||
机关团体用地 |
公益性 |
无偿划拨 |
||||||
有偿划拨 |
居住用地 |
居住 |
0.7 | |||||
医疗慈善用地 |
公益性 |
无偿划拨 |
||||||
有偿划拨 |
居住用地 |
居住 |
0.7 | |||||
非公益性 |
商服用地 |
商服 |
0.7 | |||||
科教用地 |
公益性 |
无偿划拨 |
||||||
有偿划拨 |
居住用地 |
居住 |
0.7 | |||||
非公益性 |
商服用地 |
商服 |
0.7 | |||||
国有农业类用地 |
工业用地 |
工业 |
0.8 | |||||
备注:1. 仓储用地中实际用途有商服部分的,应按照商服用地面积分摊并计算地价。
2. 符合划拨供地目录的用地,可采用无偿划拨或有偿划拨。
3. 对是否是公益性质,可从投资主体进行判断,或主管部门认定。
4. 各细分用途类应建立各自的地价内涵及容积率等修正体系,涉及具体宗地应该按照相关规程及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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