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培育发展新消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南充市培育发展新消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六届市政府第165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南充市培育发展新消费行动实施方案
为更好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根据《四川省培育发展新消费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市委六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培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导向,将发展壮大新型消费、提档升级传统消费作为对冲疫情影响的重要举措,不断提升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
(二)行动目标。加快全市推进消费回补增长,增幅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将南充打造成具有巴蜀特色的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到2022年,服务消费在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中占比提高到50%以上。不断提高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消费安全度和消费体验舒心度,积极推进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到2022年,消费者满意度总指数提高到83以上,消费者信心指数跃升到120以上。
二、实施文旅消费提振行动
(三)丰富特色文旅产品。做响“将帅故里·红色文化”“历史名城·三国文化”“中国绸都·丝绸文化”“印象嘉陵·生态文化”“世界古城·春节文化”五大品牌,挖掘大木偶、熊猫队长、皮影、丝绸女神、嘉陵江女神、龙门传说等动漫概念和IP,打造一批具有我市特色的文创产品。支持国际知名品牌融合木偶、丝绸等南充特色文化元素,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特色的文创产品。加快推进文化景区打造,推进南充市博物馆、南充大剧院等场馆建设,依托馆院举办文艺活动,同时鼓励南充文化以歌舞等形式走出去,展示南充悠久历史和文化底蕴。〔牵头单位: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提升文旅智慧服务水平。抓住新基建机遇,大力推进南充数字文旅建设。加快推进新型数字化信息技术在南充旅游发展中的应用,探索构建南充数字旅游新模式,孵化优秀数字旅游产品。建设城市智慧旅游大数据平台,设立专项资金,开展旅游应用场景示范建设,鼓励旅游创新产品(服务)应用推广,打造数字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电子购票、电子导游。鼓励景区、场馆引入现代数字科技提升游览、展陈方式,通过应用 VR、裸眼 3D 技术、全息投影技术等现代数字技术、创建虚拟体验场景等,增强互动体验效果,打造网上景区和场馆,发展“云参观”;利用新兴技术对传统文化进行包装,打造沉浸式文化体验,吸引游客线下实地体验。加强“两微一端”自营平台的升级建设,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旅发展动态,促进区域文旅知名度和美誉度。〔牵头单位: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培育商旅文消费集聚区。持续开展工业旅游基地提升改造,对废弃工业园区进行艺术化改造,建设艺术街区,打造一批具有南充特色工业文化的“网红打卡地点”。构建南充特色康养旅游,引进国内外著名医疗机构、寿险资本,规范建设温泉度假小镇、养生村镇和养生度假综合体,实现旅养地产、医疗、金融多产融合。建设文化古村镇,做活体验,深挖元素,延伸产业,构建村寨独特的文化符号,建设南充乡村民宿示范集群,促进乡村旅游转型升级。依托南充丰富的风景名胜、历史遗存遗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文旅特色小镇等建设研学旅行基地。推进亚太国际木偶皮影展演基地、嘉陵江合唱音乐基地等一批基地建设。积极争取举办国际性、区域性经贸文化交流活动以及高层次的外事活动,精心策划以蚕桑丝绸文化、春节文化、三国文化等为主题的大型国内国际展会。〔牵头单位: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信息消费提速行动
(六)加快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以5G网络、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为重点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县县通5G”工程,力争2021年实现县(市、区)5G网络全覆盖;到2022年,全市5G基站总量超过5000个。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降低农村信息网络使用成本,力争2021年实现所有行政村通光纤宽带和4G网络。〔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通发办、驻市通信企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加大新型信息产品供给。推进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数字家庭产品、婴幼儿监护、适老化健康养老等新型前沿信息产品生产应用,逐步实现设备智能化、生活智慧化。〔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科学技术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拓展信息消费服务新场景。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开展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培育直播带货、社交、短视频、“云逛街”“云购物”等网购新模式。拓展互联网与政务、教育、养老、托育等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开展“企业上云”行动,到2022年,上云企业累计超过1万家。〔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健康消费提质行动
(九)开展新型养老服务。支持“一站多点、医养融合、养教结合”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构建居家“15分钟养老服务圈”,打造“智慧养老院”“智慧养老社区”。统筹利用各种资源,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领域的互动发展,做大做强养老服务产业链,引进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知名养老企业,打造一批养老服务知名品牌,引领全市养老服务业加快健康发展。建设全市统一的“互联网+养老”智慧平台,绘制全市养老体系网络,全面提升养老服务现代化水平和监管能力。积极创建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试点城市,形成一批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养老服务企业。探索发展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保险,鼓励养老金融产品创新。到2022年,培育9家以上行业领军企业,各县(市、区)至少建有1个智慧养老院或1个智慧养老社区,所有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至少建有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基本覆盖,老年人就近学习更加方便。〔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实施“健康四川”行动,加快发展高端医疗、健康管理等健康服务,规范发展医疗美容服务。开展“健康消费惠民活动”,扩大绿色食品、防疫用品、卫生用品、健身器材等产品供给。推广天府医健通服务平台,发展远程医疗,提升医疗数字化服务能力,到2021年,远程会诊系统覆盖100%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到2022年,覆盖50%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向有条件的村(社区)卫生室延伸。〔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提高体育消费水平。推进体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开赛事目录,加大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力度,积极引进社会资本举办或承办赛事。加大足球场地等体育场馆建设力度,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模式开展体育场馆和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培育体育产业,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产业、兴办或参股体育赛事运营公司。落实职业体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具备条件的运动项目及教练员、运动员职业化发展。以竞赛表演业为重点,大力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各类体育赛事, 通过具有影响力的国际国内体育赛事品牌,全方位带动城市营销,形成“体育搭台、经济唱戏”的产业联动发展模式。〔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实施夜间消费创新行动
(十二)丰富夜间消费场景。鼓励各地打造夜间消费示范街区,创建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发展夜市、夜食、夜展、夜秀等,持续推进“夜游嘉陵江”“阆苑仙境”实景演出、音乐灯光秀等夜间消费项目开发。支持旅游景区、网红打卡地开放夜间游览或延长观光时间。到2022年,创建1—2个省级夜经济示范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三)完善夜间消费配套服务。优化临时占道举办夜间文化消费主题活动的审批许可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对相同场地、相同内容、相同规模的多场次大型活动,以“一次许可、后期备案”的方式进行管理。支持规范设置夜间经济特色街区,结合街区特点设置夜间时段可户外经营街区,为商家外展促销、户外经营划定“出摊外摆区”,为摊贩占道经营划定“临时疏导点”,为音乐餐吧、酒吧、街头艺人等设置“文化展演区”,大力营造消费场景和商业氛围。〔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实施时尚消费引领行动
(十四)推动时尚设计。引入和培育时尚设计公司,推动时尚设计与工业设计对接,打造一批具有地区特色和时尚潮流相融合的工业精品。支持高校开设设计类专业,与丝纺服装等领域企业共建技术研发中心、原创设计基地,促进优秀设计成果的转化。发挥银河地毯、顺城纺织、嘉美印染等工美行业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推动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创新发展。举办时尚设计沙龙、时尚论坛等,加强与国际国内知名时尚企业、协会的合作交流。〔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五)打造时尚品牌。实施时尚品牌建设工程,支持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高档丝绸标志等商标品牌,打造一批知名时尚品牌。组织时尚类企业参加全国全省创意设计周、时尚设计展等,定期组织开展一系列时尚产品评选和推荐活动。支持动漫、音乐、酒吧等产业发展,发展时尚文化特色街区。实施“老字号”焕新计划,举办“老字号·新国潮”系列活动。筹建时尚品牌培育基金,培育时尚品牌产业,加强时尚品牌宣传,着力将南充打造成西部时尚魅力之城。〔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六)促进时尚消费。办好“中国西部丝绸博览会”“落下闳春节文化博览会”等一批促进消费的展会活动。鼓励知名时尚品牌在南充开设首店、旗舰店。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平台,增加时尚类节目,传递前沿时尚资讯,推荐时尚品牌。鼓励私人定制、网络预售等消费模式。鼓励发展本地进口消费,围绕南充保税物流中心(B型),加快市内免税店建设,降低消费成本。〔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南充海关、市政府办(市物流口岸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实施传统消费升级行动
(十七)升级汽车和家电消费。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延续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至2022年底。制定出台“南充造”新能源汽车在本地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开展汽车下乡专项活动,推动乡镇以下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等配套设施。促进家电产品更新换代,支持各地对购买绿色、智能家电,以及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给予适当补贴。各银行机构加强特色消费信贷产品额开发和推广使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客户选择合适的消费信贷产品,执行好消费信贷优惠政策,发挥金融力量促进消费市场复苏。〔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人行南充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八)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鼓励支持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无障碍通道等。对市辖三区2015年5月前建成的4层以上住宅增设电梯按国省相关政策奖补。〔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房地产管理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九)拓展农村消费市场。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实施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升级“快递下乡”。扩大电商进农村覆盖面,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加快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域性商贸物流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等建设。深入开展消费扶贫,构建互联网企业与贫困地区合作交流平台,助推深度贫困地区特色优势农产品销售。〔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实施消费环境优化行动
(二十)发挥政府引领作用。加大政府在公共卫生、文化教育、养老托育、大数据应用等公共服务领域投入,推动优质服务跨区域共享。启动“天府里·悦生活”“川渝好物进双城”“买川货·助脱贫”系列活动,支持各地推出消费券。各地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积极支持引导新消费。市预算内资金对促进新消费的建设项目给予投资补助。〔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一)强化市场秩序监管。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测,公示产品质量抽检信息,开展农村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加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查处力度。贯彻落实四川品牌创建行动计划。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积极引导企业参加天府质量奖,开展南充市质量奖评选。组织制定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地方标准,满足和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求。深化“互联网+消费维权”模式,畅通维权渠道,鼓励有条件的经营单位入驻“12315”ODR系统,严格落实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探索试行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营造“和美诚信南充,放心舒心消费”环境。支持第三方机构应用大数据建立消费环境评价体系。〔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二)完善消费信用体系。督促电子商务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强化网络监测,大力打击网络刷单炒信等黑色产业链。运用12315平台的数据信息,开展消费纠纷热点排查、消费投诉举报分析、消费提示、消费预警。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完善企业信用记录。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共用,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保障措施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南充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落实落地,把促进新消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落实举措,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时跟踪评估落实情况,解决新消费培育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重要情况向市政府报告。〔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四)加强工作保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用好各类产业发展资金,加大对消费性服务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的支持力度。加强形势研判,及时发现难点堵点,结合实际推动解决。〔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五)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总结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广泛宣传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导向,积极倡导绿色消费新理念,增强社会信心、引导消费预期,努力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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