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充市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落实。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南充市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行动方案
为深入实施“制造强市”发展战略,推动重点优质企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制造业企业在产业发展、集群培育和转型升级中的支撑和带动作用,根据《四川省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行动方案》《四川省制造业“贡嘎培优”企业认定及服务办法》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机遇,聚焦高成长性企业,加大支持服务力度,努力培育一批资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好、发展可持续的优质制造业企业,为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培育目标。到2025年,25户市级“贡嘎培优”企业(以下简称培优企业)营业收入和平均研发经费支出金额力争实现翻倍,成为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标杆,带动全市累计创建国省级专精特新企业200户以上,其中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户以上。
二、培育对象
(一)遴选对象。聚焦“3+3+1”重点产业,遴选具备资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好、发展可持续等特征,原则上2021年企业营业收入达到4亿元及以上、2025年至少实现翻倍,且2025年研发经费支出至少实现翻倍的优质制造业企业。暂时不能满足2021年营业收入要求,但预计2025年营业收入能达到8亿元以上,且满足研发经费支出条件的制造业企业。
(二)遴选程序。本着企业自愿申报原则,由申报企业向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复核认定,确定市级培优企业名单。每年对培优企业进行动态调整增补,报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发布。
三、重点工作
(一)支持企业加快发展
1.支持企业做大规模。鼓励培优企业加快发展、竞相成长,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3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后,每跨过一个100亿元台阶,一次性再给予200万元奖励;对申报入选的省级培优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2.支持企业技改扩能。健全项目推进机制,引导培优企业投资建设重大产业化项目,对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及以上且主要设备投入不低于总投资60%的产业化和技改项目,按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800万元补助。对培优企业用于扩大生产、技改研发、购买原料等生产经营活动的一年期及以上融资借款,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贴息补助。
3.支持企业创牌提质。鼓励培优企业实施品牌培育、品质提升计划,争创高端区域质量品牌,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质量标杆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评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等国家级品牌奖项的,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获评四川省天府质量奖、南充市质量奖等省级、市级品牌奖项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评中国质量奖、四川省天府质量奖等国家级、省级品牌提名奖奖项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5万元、10万元奖励。
(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1.支持企业技术攻关。支持培优企业创建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获得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首次认定、重新认定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5万元奖励;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并经批准发布的,每个标准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经国省认定的首台套、首批次产品大规模产业化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补助。
2.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培优企业建设创新平台,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奖励。
3.支持企业数字赋能。引导有条件的培优企业,构建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带动供应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对实施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投资总额5%的比例,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投资在500万元及以上建设的“智能制造样板工厂”“数字化车间”等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额50%的比例,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三)支持企业特色发展
1.支持企业对标先进。支持培优企业对标国家标准,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创建成功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奖励。
2.支持企业上市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培优企业纳入全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列入重点孵化培育对象。对在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上市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对在境外主要资本市场成功首发上市的,一次性给予350万元补助。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一次性给予150万元补助;对在北交所上市的,再给予150万元补助。
(四)支持绿色安全发展
1.提升绿色制造水平。支持培优企业实施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加快绿色低碳先进技术产业化应用,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新能源及清洁能源等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实施燃料和原料清洁低碳替代。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绿色工厂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省级的分别对应给予50%奖励)。
2.提升安全治理水平。严格落实培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防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大力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安全监管,不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服务保障。将培优企业作为市县两级领导联系制造业企业的重点,对企业“一对一”开展帮扶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健全培优企业运行监测机制,动态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定期开展政策推送、融资对接、管理咨询等服务活动,全力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要素供给。优先推荐培优企业法人代表或经营管理人才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支持培优企业引育人才,对培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相关政策扶持。搭建融资对接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开发专属金融产品,加大对培优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优先保障培优企业扩大生产、技术改造等发展用地,支持企业在现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或进行厂房加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先支持培优企业天然气用户“转供”改“直供”,积极帮助争取阶梯气价、价价联动等气价优惠政策,切实降低用气成本。
(三)营造良好氛围。运用多种手段,加大对培优企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特色发展等方面的宣传报道,营造关心支持培优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全面落实《南充市建设全省和成渝地区一流营商环境政策措施30条(2022版)》各项规定,为培优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充分利用“南充市企业家日”活动等,加强政企沟通交流,主动回应企业关切,塑造重商亲商护商发展环境。
附件:南充市制造业“贡嘎培优”企业名单(2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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